合理的光照是肉仔雞正常生長發(fā)育的重要條件之一。因而,在生產實踐中,養(yǎng)殖戶應留意對雞舍內光照的控制。
一、照明設備的裝置
依據(jù)養(yǎng)殖規(guī)模,配套裝置照明設備,并留意照明線路安全可靠。以養(yǎng)殖 2 000 只雞計算,一般需燈泡 10盞,燈泡距地上 2.1-2.4 米,燈距離 3-3.5 米,穿插兩排裝置。燈泡到墻的距離為燈泡距離的一半(即1.5-1.75米)。
二、合理的照明時刻
進雛后前兩天應確保 24 小時光照;3 天今后確保23 小時光照;14 日齡后白日天然光照,必要時要適當遮光,晚上要保持弱光。如果第 1 周雛雞體重能達標,8-21 日齡時即可選用間歇光照。第 2 周今后,建議使用弱光養(yǎng)雞。在不影響采食量和飲水的情況下,弱光可以減少雞只的運動,充分提高飼料利用率,限制體能耗費,促進增重。
三、光照強度的控制
前天 7 天,光照強度平均為每平方米 2.0-2.5 瓦,過低會降低雛雞的采食量,影響 7 日齡體重;7 天后至出欄,光照強度平均為每平方米 1.5 瓦。要確保光照均勻,光照時刻和光照強度不能減得過快,否則會影響雞群正常生長發(fā)育。